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俄罗斯驻华商务代表处简介
俄罗斯联邦驻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代表处(以下简称俄驻华商务处)是确保俄罗斯联邦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经济利益的国家机关。中国境内的俄驻华商务处是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和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通商航海条约(1958年4月23日)而成立的并且是俄罗斯大使馆驻华组成部分。
根据国家调整对外贸易活动基本原则、联邦法律及俄罗斯政府命令,俄罗斯联邦经济发展部对俄驻华商务处经贸方面的活动进行总体管理。
俄驻华商务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俄罗斯联邦国徽图案和自己名称的公章及银行账户。
俄驻华商务处基本任务如下:
- 在中国执行俄罗斯联邦对外经济政策;
- 扩大及多样化俄罗斯商品与出口服务;
- 调解在俄中经贸关系上出现的复杂问题;
- 在中国推广俄罗斯联邦经济与投资环境的信息;
- 给俄罗斯联邦国家政权机关,参与对外经济活动的俄中企事业单位提供信息服务;
- 协助参与对外经济活动的企事业单位接受供货、劳务及服务的订单;
- 境外推荐俄罗斯投资项目;
- 发展俄中法人、自然人之间的贸易关系。
每年俄驻华商务处收到俄中部门和企业大约3千封公函(一天8封),其中中方来函占40%。每年访问俄驻华商务处网站有大约6万次(一天166次)。
我处网站中文版中有“俄中经贸合作”、“俄罗斯出口企业清单”、“俄罗斯产品和技术”、“俄罗斯投资环境”、“俄罗斯经济特区”等资料。
在我处网站您可以提出自己的建议和咨询,商务处将对此予以关注。
邀请合作!
俄罗斯驻华商务代表处:
地址:100600 中国北京市东直门内大街马杓胡同27A
电话:(010)65322201, 65322181
传真:(010)65325398
电子信箱: russchinatrade@gmail.com; russtorg@public.bta.net.cn
网站:www.russchinatrade.ru






